勞動板塊
答:社保和公積金均屬于強制性繳納的范疇,如果單位不繳納,將會被責令補交,嚴重者可能將會罰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2)《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民法典之熱點規定
想啥呢你?法治社會,誠信第一,不交錢分分鐘上黑名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2、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但是利害關系人對于查詢、復印的不動產登記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九條 利害關系人不得公開、非法使用權利人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法律小貼士
1、病假與醫療期一樣嗎?答:醫療期是法律概念,醫療期的長短由法定標準。
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病假的長短需根據勞動者的病情而定。
2、病假和醫療期內,用人單位都能解除勞動關系嗎?
答:除非員工違法犯罪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否則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系,病假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